记者联系到鳌峰工商所对记者暗访的制冰厂进行调查,工商部门检查后的结论为:这些作坊都在工商部门留有登记,经营范围为制冰厂,一切都合乎规定。虽然,台江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表示,这些作坊的产品并不是食用冰,但并没有依此进行监管的规定。福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同样表示,没有相关监管规定。
“食用冰安全的确很容易被忽视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卫生部门检查的重点是餐饮企业的原料、进货索票索证、厨房卫生、餐具消毒保洁等。福州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,至今为止,福州尚无一家制冰厂申请QS认证。据了解,国家质检总局曾要求,从2005年7月起,包括食用冰在内的冷冻饮品都须加贴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。
“市面上大量自制冰、食用冰的监管的确是个盲点。”福州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。国家将食用冰归入QS准入目录,按规定,食用冰都必须具有QS标志才是合格产品,才能销售,但酒吧、餐饮店、冷饮店等单位自制冰就无法用QS方法来监控,而要通过检测的方法来监管这些自制冰,显然这不现实。
“福州的制冰企业还没有上得了台面的。”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目前福州上规模的食用制冰厂不过三四家,工业制冰厂稍多。而在市场上,更多的是小作坊式的生产单位。但是这些上规模的冰厂,和广东的制冰企业比起来,差距很大,企业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、没有安装紫外线杀菌灯;有些厂家工人未洗手消毒、更衣、戴帽、换鞋就进入生产车间等等。
据了解,1999年我国制定了食用冰的行业推荐性标准———《冷冻饮品卫生标准》。该标准规定了食用冰的感观、净含量、重金属、微生物、食品添加剂等指标。一位业内人士称,该标准不但没有强制力,而且对于水来源的规定十分宽松,只要是“经过处理过的水”就可以。同时,这部《标准》,目前只针对食用冰成品的各项指标,对于生产和流通中的多个环节缺乏相应的具体规定,包括对于食用冰的生产设备,食用冰的原料等,也没有具体的要求。